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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7月7日訊 省國資委今天發佈《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力爭5年內基本解決省屬國企歷史遺留問題。該意見共26條。
  產權改革:鼓勵民企參與,混合制企業員工可持股意見明確表示,我省將引入社會資本參與省屬國企改革,鼓勵非國有資本通過出資入股等多種形式,參與省屬國企改製重組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增發股票;面向社會公開招標,鼓勵和吸引非國有資本參與省屬國企投資項目的建設運營;鼓勵國有資本和非國有資本共同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投資發展前瞻性戰略性產業,支持科技進步,參與國際國內併購等;積極引入股權投資基金,參與省屬國企改製上市、重組整合。
  此外,積極探索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的多種形式。允許員工個人出資入股或以投資公司、股權信托、有限合伙企業等方式持股。允許省屬國有企業與外部投資者、項目團隊共同出資新設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企業經營管理者、核心技術人員和業務骨幹持股。
  企業制度:國企去行政化,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意見明確指出,要建立現代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省屬國有企業要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以聘任制、任期制和經營目標責任製為主要內容,逐步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實行契約化管理。積極培育和利用職業經理人市場,建立職業經理人人才庫。
  運營機制:省屬國企改為國資投資運營公司 意見指出,按照分步推進原則,將具備條件的省屬國企改建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同時,新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構建起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保值增值、健康發展的平臺,推動全省國有經濟佈局結構調整優化。
  資產管理:提高收益上繳比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建立覆蓋全部省屬國企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收益分享機制,實施國有資本收益收繳分類管理,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15年提高到10%,2020年提高到30%,重點用於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
  配套政策:建立容錯機制意見指出,建立健全省屬國企改革改製、兼併整合和關閉破產的相關政策,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加快解決省屬國企辦社會職能、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廠辦大集體改革、改製後非國有資本控股企業屬地化管理、關閉破產企業未落實事項等問題,進一步清理和規範省屬國企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發放。 (蘇 冉)  (原標題:員工可持股混合所有制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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