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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調查發現,隨著中紀委反“四風”的持續開展,明面上的實物禮品開始銷聲匿跡,但暗地裡的提貨卡、預付卡,上門送卡、異地提取等送禮形式不斷翻新,特別是在新媒體環境下,月餅等中秋禮品的出路愈發呈現電子化、信息化、隱蔽化的趨勢。(9月4日《經濟參考報》)
  自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公款花費、送錢送禮等就是各級紀檢部門打擊的重點。特別是每逢重大節日來臨前,中央都要三令五申,各種嚴禁,檢查力度也比平時強了幾番,於是,一些心存僥幸、頂風而為的官員最終沒能逃脫被通報、被處分的“節奏”。
  如此高壓態勢下,不少官員紛紛“懸崖勒馬”,表示“不要送”、“不敢收”。可是,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也總還有些人絞盡腦汁、想方設法,妄想既收了禮,又能不被髮現。於是,“送禮神器”橫空出世,實物禮品“變身”電子禮券;送禮節點規避傳統,節前送禮“變身”節後奏上……
  可是,不管怎麼變,送禮的實質沒有變,就是送禮人與收禮人的各取所需,就是權力與利益的互相交換:下級給領導送禮表“孝心”,是因為上級領導掌握幹部升遷的“命運”;企業給政府送禮,是因為政府掌握過多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流程不透明。
  而這些一再“變身”的送禮招數,也不斷警示我們,當前反腐之路依舊任重而道遠:報銷制度漏洞重重,只要領導簽字即可,沒有核實,不敢核實;財務公開嚴重滯後,只有總數看不到細化,只有大項看不到類別;送禮過程迷霧重重,不走辦公室走快遞,不去大餐廳去小飯館……
  但不管是哪種,筆者以為,都離不開“送”、“收”兩個關鍵動作。因此,送禮“暗度陳倉”,監管也必須儘快跟上。對於“送”,加大對節日前、後一個月的財務監督與審計,推動財務公開更加標準化、規範化、完整化,進一步壓縮公款送禮空間。對於“收”,在辦公區域布控監控攝像頭,不留死角,嚴格杜絕辦公室收禮行為;至於其他私下場所,發現一起懲處一起,以嚴懲處警示官員不敢收、不能收。
  文/龔書  (原標題:送禮“暗度陳倉”,監管必須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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