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記者 張東鋒 
  “1.2億元現金、37公斤黃金、68套房產手續。”——11月12日,新華社報道揭示出這組令人震驚的數字,儘管一些細節尚待釐清,但早已無法阻擋馬超群版的“小官巨腐”新樣本出爐。這個目前尚處在調查階段的秦皇島市北戴河區供水總公司總經理,用這組新數據,再次提高了看似低級別官員的“身價”紀錄,輕而易舉將數月前北京市通報的幾起“小官巨腐”主角甩在身後。
  截至11月4日,中央巡視組完成今年第二輪的巡視反饋,“小官巨腐”作為清單中“新詞”已是備受關註。與想象著1.2億元現金能鋪開多少個球場的戲謔相比,更值得關註當然是其背後指向基層腐敗問題,正如《中國紀檢監察報》11月17日的一則評論標題所言:“小官變碩鼠令人拍案,放縱猛於虎必須警醒。”
  熱詞出世
  “小鬼當家”淪為“小官巨腐”
  “小官巨腐”一詞最早出現在今年7月9日。當天,組長徐光春代表中央第二巡視組向第一輪進駐單位北京市領導班子進行巡視反饋時提到,收到幹部群眾反映的一些問題,除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等意見外,還有一個頗顯眼的新提法:“‘小官巨腐’問題嚴重。”
  兩天后,北京市花鄉高立莊投資管理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陳偉傑涉嫌受賄千萬案在丰台法院開庭審理。案子開庭後三天在北京市紀委網站上公開,作為“丰台區嚴懲‘小官巨腐’”的案例被通報。
  就在徐光春向北京市作反饋前一個月,重慶市永川區招投標辦原主任、建委勘察設計科負責人戴兵因受賄1060 .9萬元一審被判無期,當時媒體還未將之與“小官巨腐”聯繫起來。直到8月1日,新華社報道該案時稱:“(戴兵)7年間受賄上千萬元,‘小鬼當家’淪為‘小官巨腐’。”
  即使對紀檢監察系統的人而言,“小官巨腐”都是一個新概念。“在中央巡視組點名之前,確實沒聽過這種提法。”北京檢察系統一名工作人員日前對南都記者說。
  陌生並不妨礙它迅速被主流輿論聚焦:9月19日,北京市紀委通報鄉村幹部違法違紀的調查進展,朝陽區孫河鄉原黨委書記紀海義受賄9000萬等三起“小官巨腐”典型案件浮出水面;10月30日,中央巡視組第二輪進駐單位之一的河北,同樣被點名“‘小官巨腐’問題嚴重”——一個與北京市同樣措辭的反饋;行動起來的河北省,一周後召開了落實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動員。
  會上,馬超群案傳出,“小官巨腐”終於引爆話題。
  概念演變
  “小官大貪”“小官大腐”“小官巨貪”
  眼下,儘管“何為小官,何為巨腐”尚未有官方明確界定,但從政府內部到學界、媒體的關註已是如火如荼。沿公開報道按圖索驥我們不難發現,“小官巨腐”並不是最近出現的現象,即便概念本身,類似提法此前已有。
  比如,“小官大貪”。這個提法在今年1月中旬媒體通報陝西省渭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築業管理科原科長侯福才案時一度出現。雖然此案主角只是一名科級“小官”,但陝西官方已證實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陝西省查獲的涉案數額最大的官員腐敗案”。“是典型的‘小官大貪’。”陝西紀委還就此案專門製作了警示教育片,並於7月30日下發通知組織觀看。
  進一步檢索,“小官大貪”依然不是陝西省紀委的發明。事實上,早在2002年5月15日,人民網的一篇評論文章就因註意到“戚火貴案”而提出“‘小官大貪’不可小視”。
  不過,這一提法受到更大規模關註,要到9年後。2011年3月31日,《南方周末》在梳理此前10年間涉案千萬元的科級腐敗案時得出結論:“‘小官巨貪’十年查處愈多”。
  再往前推兩個月,這年1月10日召開的十七屆中紀委六次會議,曾提出一個與今天頗為類似的指導意見,即“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著力查處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
  作為呼應,2011這一年,除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江西省政協原副主席宋晨光等一批高官因貪腐被查處,還曝出了“億元股長”李華波案、湖南耒陽“科級單位55人被立案調查”等一批“小官巨貪”案件。
  與之伴隨,這一年同樣有侯福才這類的“小官”成了官方警示教育片的反面典型。山西省紀委收集陽泉市城區公安分局巡警大隊原大隊長關建軍等數起個案,製作了一部名為《小官大腐》的警示片,也要求各地組織觀看。
  “既打蒼蠅也打老虎,構成了2011年反腐鮮明的特點。”《法制日報》在2012年初的一篇總結性報道中如是說。
  基層查腐
  “打蒼蠅”與“打老虎”並重
  如今,京冀兩地對“小官巨腐”案件的集中查處,再度引發了“蒼蠅與老虎”的爭論,比如在去年一系列打擊“打老虎”初具成效、彰顯決心之後,這是否意味著“打蒼蠅”將成為中央反腐敗新的重點?
  恐怕不能簡單地這樣解讀。包括湖南省紀委幹部陸群在內的多位業內人士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分析說,對“小官巨腐”的關註,並不意味著“以前重點抓大官,現在重點抓小官”,就行政層級而言,中央巡視組的監督重點仍然是省部級幹部。可以佐證的是,今年以來包括杜善學、白恩培以及萬慶良、陳川平等多名高級領導幹部遭到查處。
  但比較2013年和2014年中央巡視組的反饋,除了依然強調“工程、資源領域腐敗多發、一些領導幹部以權謀私”等普遍性問題外,明顯的不同是:今年提及“小官巨腐”或基層腐敗的次數,的確較去年有所增多。
  據南都記者統計:去年兩輪被巡視的20家單位,僅中糧儲總公司、湖北省及重慶市分別被提到“基層腐敗案件高發多發”、“一些基層單位和農村幹部的腐敗問題呈上升趨勢”以及“‘蒼蠅’式腐敗問題比較突出”;今年對26家單位的兩輪巡視過後,除備受關註的京冀之外,天津、海南、廣西、上海、西藏以及江蘇均被提到存在基層腐敗“不容忽視”、“鬥爭形勢較嚴峻”等問題。
  “這說明中央巡視組收到了群眾對某些問題的集中反饋,認為應該引起重視。”陸群對南都記者分析說。南都記者還註意到,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本平不久前也透露,“巡視中發現了一些基層幹部貪污、挪用、截留中央轉移支付扶貧、惠農資金,有的數額十分巨大,影響十分惡劣,巡視組將這些問題形成了專題報告,報給國務院領導,推動了問題的解決”。
  而相比“小官大貪”,此次以北京為代表的“小官巨腐”較多集中在鄉鎮、村等基層涉農領域。一個普遍的看法是,其與城鎮化背景下牽涉農村土地征收及工程建設密切相關。北京市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處長楊淑雅接受媒體採訪時就表示,近年來涉農領域職務犯罪呈高發態勢,主要是因為北京城鄉一體化進程加快,資金使用集中在一定程度上產生了巨大的利益誘惑。
  解決之道 
  “治標正本”反腐新思維
  從近期外界持續性關註中可以看出,“小官巨腐”帶來的不僅有職級與涉案金額強烈反差所形成的震動性效果,更提醒人們關註基層腐敗性的嚴重性。中國日報網站發表文章認為,“就貪污金額而言,一些蒼蠅抽取的油水早已不亞於老虎,實際上已變為‘虎蠅’”,同時認為能否打掉成千上萬的蒼蠅,才是中國反腐的真正挑戰。
  南都記者採訪紀檢人士和學界後發現,無論是“小官大貪”還是“小官巨腐”,一致的結論是:腐敗與崗位級別高低沒有關係。“關鍵在於他的權力是不是實在。”中山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肖濱對南都記者分析說,“實在”就是要看它是不是涉及到資源使用、行政審批等環節,“哪怕是一個車管所,也並不見得就弱”。
  至於解決之道,則普遍的觀點是完善制度、增強公眾參與、財務公開,以及進行制度創新。去年12月,廣州市出台的“村兩委主要班子成員護照上繳”規定,即被認為是打破“村官出國(境)管理難”困局的一個重要方式。這個新型城鎮化急速推進的南方省會城市,“村官”腐敗也正成為高發領域,甚至出現冼村原支部書記盧穗耕逃到國外的典型案例。
  不過,在中國人民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輝看來,治理基層腐敗需要面對的更深次難題,則是如何“打破利益共同體”。“小官往往背後有大官,查小官的同時也要追查大官。”他對南都記者說。據此前報道,在以盧穗耕為代表的冼村腐敗窩案背後,依稀可見廣州原副市長曹鑒燎的影子。
  “這些人看似在基層,但往往利益複雜,可以說是牽一發動全身。”前述北京檢察系統工作人員稱,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在上級部門的強力介入下案件才能得到重視。據悉,今年的第一輪巡視過後,北京的一些“小官巨腐”案件已經被上報到中紀委,而這樣的案件目前正在上級督辦下由地方檢察機關查處之中。
  與之相佐證,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昨日發表題為《“小官巨腐”被查 透露“治標正本”反腐新思維》的評論,稱十八大召開以來,全國已有7.4萬多名各級黨政官員因腐敗而被處理。在過去短短兩年時間里,這種“反腐新思維”業已發揮了它的威力,為反腐敗制度化、法治化的“正本”之舉,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心理預期與社會動力。
(原標題:“小官巨腐”:新熱詞彰顯反腐新思維)
編輯: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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